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和逗留签注等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探望在澳门就业的亲属的,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和就业证明(护照上加盖有有效的澳门逗留签章的申请才须提交此项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提交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有效期须在三个月以上) 2、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书: (1)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一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及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超过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只须提交在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关系存疑的仍须按上述第1、2点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面见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办理条件:以下人群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可以申请探亲签注:1.珠海市户籍人员;2.非本市户籍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其中广东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地和户籍地办理;3.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4.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非广东省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5.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非广东省户籍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6.珠海高等院校就读的非广东省户籍的大学生(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1种观点: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二、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三、特殊情形:(一)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二)在广州、深圳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交验户口簿、暂(居)住证,提交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连续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在两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三)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按干部管理权限)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四、交验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提交复印件: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五、提交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一)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二)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三)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四)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五)亲属在澳门就业(劳务人员除外)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六)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和逗留签注等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探望在澳门就业的亲属的,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和就业证明(护照上加盖有有效的澳门逗留签章的申请才须提交此项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提交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有效期须在三个月以上) 2、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书: (1)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一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及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超过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只须提交在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关系存疑的仍须按上述第1、2点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面见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条件为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条例》 第九条 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应当履行下列手续,并回答有关的询问:(一)填写申请表;(二)交验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四)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和逗留签注等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探望在澳门就业的亲属的,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和就业证明(护照上加盖有有效的澳门逗留签章的申请才须提交此项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提交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有效期须在三个月以上) 2、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书: (1)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一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及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超过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只须提交在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关系存疑的仍须按上述第1、2点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面见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配偶时,你可以申请的是3个月多次签注;如果你已经年满60周岁,探望这三类亲属的时候你也可以申请1年多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和1年多次签注是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计算方式是自首次进入香港之日起开始计算。申请探亲签注需要提供的手续除了中国公民申请表以外,你还需要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以下5类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以及亲属关系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需要:1、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光面照片(规格48x33mm)2张。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3、工作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4、提交与事由相关的材料。5、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 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二十四小时内(农村可在七十二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第十九条 内地公民往来香港、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须向对外开放口岸或者指定口岸的边防检查站出示出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和逗留签注等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探望在澳门就业的亲属的,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和就业证明(护照上加盖有有效的澳门逗留签章的申请才须提交此项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提交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有效期须在三个月以上) 2、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书: (1)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一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及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超过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只须提交在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关系存疑的仍须按上述第1、2点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面见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第2种观点: 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手续,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第一次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地方),这是不能异地办理的,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港澳通行证续签。1.需要携带的资料:(1)申请人的《港澳通行证》;(2)申请人的二寸相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费用:签注一次有效20元;选择2次有效则40元。3.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时间:10个工作日4.续办港澳通行证程序:(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2)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3)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给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4)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5)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6)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港澳通行证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或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学术等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需要:1、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光面照片(规格48x33mm)2张。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3、工作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4、提交与事由相关的材料。5、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 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二十四小时内(农村可在七十二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第十九条 内地公民往来香港、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须向对外开放口岸或者指定口岸的边防检查站出示出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条件为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条例》 第九条 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应当履行下列手续,并回答有关的询问:(一)填写申请表;(二)交验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四)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和逗留签注等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探望在澳门就业的亲属的,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和就业证明(护照上加盖有有效的澳门逗留签章的申请才须提交此项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提交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有效期须在三个月以上) 2、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书: (1)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一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及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超过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只须提交在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关系存疑的仍须按上述第1、2点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面见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条件为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条例》 第九条 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应当履行下列手续,并回答有关的询问:(一)填写申请表;(二)交验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四)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广州台湾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条件如下: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第二十二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第二十五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需要:1、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光面照片(规格48x33mm)2张。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3、工作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4、提交与事由相关的材料。5、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 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二十四小时内(农村可在七十二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第十九条 内地公民往来香港、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须向对外开放口岸或者指定口岸的边防检查站出示出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广州本省户籍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有效台湾通行证;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广州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和逗留签注等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探望在澳门就业的亲属的,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和就业证明(护照上加盖有有效的澳门逗留签章的申请才须提交此项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提交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有效期须在三个月以上) 2、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书: (1)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一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及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超过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只须提交在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关系存疑的仍须按上述第1、2点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面见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配偶时,你可以申请的是3个月多次签注;如果你已经年满60周岁,探望这三类亲属的时候你也可以申请1年多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和1年多次签注是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计算方式是自首次进入香港之日起开始计算。申请探亲签注需要提供的手续除了中国公民申请表以外,你还需要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以下5类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以及亲属关系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需要:1、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光面照片(规格48x33mm)2张。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3、工作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4、提交与事由相关的材料。5、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 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二十四小时内(农村可在七十二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第十九条 内地公民往来香港、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须向对外开放口岸或者指定口岸的边防检查站出示出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以下人群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可以申请探亲签注:1.珠海市户籍人员;2.非本市户籍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其中广东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在工作地和户籍地办理;3.持有珠海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4.珠海市户籍居民的非广东省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5.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非广东省户籍60周岁以上父母和16周岁以下子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6.珠海高等院校就读的非广东省户籍的大学生(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和逗留签注等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探望在澳门就业的亲属的,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和就业证明(护照上加盖有有效的澳门逗留签章的申请才须提交此项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提交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有效期须在三个月以上) 2、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书: (1)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一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及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超过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只须提交在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关系存疑的仍须按上述第1、2点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面见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第3种观点: 珠海市港澳探亲签证办理手续:(一)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就业地、就读地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三)交验身份证。在广州、深圳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还需提交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连续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在两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四)提交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亲属在香港就学、就业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三个月以上的相应进入许可。2.亲属在澳门就学、就业(不含劳务人员)的,提交在澳门就学、就业证明。(五)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六)申请人的子女符合以下条件,可随同申请人申请相同的探亲签注。1.申请人的子女须随同申请人本人一起同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人本人没提交申请的,其子女不予单独申请;2.申请人子女须与申请人本人属同一户口所在地,才予以一同申请;3.申请人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七)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九)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本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也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提交申请的,须由监护人陪同,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须出示监护人委托书,陪同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条件为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条例》 第九条 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应当履行下列手续,并回答有关的询问:(一)填写申请表;(二)交验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四)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的身份证明: (1)探望定居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的亲属的,提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签发的工作、就学许可和逗留签注等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探望在澳门就业的亲属的,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和就业证明(护照上加盖有有效的澳门逗留签章的申请才须提交此项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提交香港出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有效期须在三个月以上) 2、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书: (1)探望配偶的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探望父母、子女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探望其他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3、一年内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及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超过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只须提交在被探望亲属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但关系存疑的仍须按上述第1、2点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面见关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往来港澳通行证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第3种观点: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二、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三、特殊情形:(一)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二)在广州、深圳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交验户口簿、暂(居)住证,提交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连续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在两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三)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按干部管理权限)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四、交验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提交复印件: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五、提交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一)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二)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三)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四)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五)亲属在澳门就业(劳务人员除外)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六)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