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丢失解决的办法是:
1、如果有,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号、金额打印出来,拿着身份证和购房合同等材料去税务机关办理遗失登记,重新申请一份。
2、如果将购房丢掉,房地产登记部门无法核实是否已经缴纳契税,导致无法开具契税。这时在办理按揭时就需要提供遗失登报证明、前次购房时缴纳的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一些相关的材料。
3、假如购房是开发商开具的,可以到开发商处将电子票号、金额等打印出来,或者通过开发商重新开具。
4、如果已经过了三年的有效期,则无法办理补办手续,但是可以申请开红字,意思就是根据无票收入情况,将收入按照做废处理,然后再按照步骤开具。
补办购房需要的资料是: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款或收据。
2、非首套房还需提供社保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首套房证明。
3、房屋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图。
4、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5、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6、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
7、办理上户证明(需户口本)。
综上所述,购房是购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不仅在办理房产证、公积金提取、落户和不动产权证等方面需要用到,而且在出售房屋时也需要提供。因此,购房者应该妥善保管好购房,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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