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8号。
根据福建、福建省《关于印发〈宁德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宁德、宁德市《关于宁德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工作部门,与市公务员局合署办公,正处级。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审批科拟订劳动关系配套,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
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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