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通知精神,决定从20xx年7月25日起至9月9日止,调整夏季作息时间:
市直机关各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不变,下午调整为15:00-18:00。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窗口服务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夏季作息时间。
黄石市办公室
20xx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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